死刑案件是刑事辩护领域的难点。这类案件证据审查要求高,事实认定复杂,且关乎被告人的生命权,辩护工作面临极大挑战。而王之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在这类案件中展现出独特的优势。
王之虎律师于201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百余件,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他曾在公安机关工作20余年,兼具侦查实务视角与专业刑辩思维。同时,他学术功底扎实,主编/执行主编多部刑事专业著作,发表多篇获奖论文,研发十余门刑事实务授课课件。这些经历和成果为他的辩护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证据突破:核查原始证据还原真相
在庞某某故意杀人罪上诉一案中,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庭审翻供不成立自首,判处其死刑。王之虎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被一审固化的笔录结论束缚,而是及时查阅了上诉人接受讯问的同步录音录像,并多次会见上诉人。通过对影音资料与书面笔录的比对,发现“上诉人已作相关陈述但笔录未记载”的关键事实,打破了一审“翻供即否定自首”的逻辑前提,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基础。
靶向辩护:精准把握关键争议点
围绕“翻供性质”“互殴事实”“悔罪态度”三个关键争议点,王之虎律师展开了“靶向式”辩护。针对翻供,他区分“实质翻供”与“笔录遗漏导致的表述差异”,厘清自首认定的核心要件;针对互殴事实,指出在案证据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动摇一审对案件起因、双方过错程度的认定基础;针对悔罪态度,以“主动拨打120、110”的客观行为为依据,强化上诉人的悔罪表征。这种精准的辩护方式击中了一审裁判的证据短板,使辩护意见更具说服力。
有效沟通:推动法官全面认知案件
在辩护过程中,王之虎律师并非单纯提交辩护词,而是同步提交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的阅卷笔录,将影音资料中的关键内容、与笔录的差异点进行梳理汇总,为检察员、法官快速核查证据、理解辩护观点提供便利。同时,他与法官充分沟通,主动阐释证据比对的核心结论与辩护逻辑,推动法官对案件事实形成全面认知。最终,法官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二审将庞某某的判决从死刑改判为死缓。
王之虎律师在庞某某故意杀人案中的辩护,充分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操作逻辑和独特优势。他通过全面核查原始证据、精准把握关键争议点以及与法官的有效沟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生命权的救济,也为类似案件的辩护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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