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人民法院的一间调解室内,气氛有些紧张。原告田X和被告朱X因同居关系破裂而产生纠纷,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时,一位年轻却沉稳的律师站了出来,他就是刘阳龙。
刘阳龙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是他执业的坚实基础。此次他受原告田X委托,处理这起同居关系纠纷案件。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财物处置以及债权主张等多个复杂问题。
庭审中,刘阳龙迅速梳理案件事实。原、被告双方确认无共同债权债务及共有财产,但存在子女抚养和个人财物处置的争议,原告还提出了借款返还的诉讼主张。刘阳龙深知,相较于婚姻关系纠纷,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缺乏婚姻法的直接规制,需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抚养权、财产权的相关规定,结合双方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他开始为原告田X梳理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考量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子女的生活成长现状,以及财产、债务的实际情况。在法院的主持下,刘阳龙与对方进行多次协商沟通。他紧扣子女抚养权、抚养费、财物处置、借款返还等核心争议点,结合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财产现状,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
调解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双方在子女抚养权和借款返还问题上僵持不下。刘阳龙不急不躁,一边向双方解释法律规定,一边分析实际情况。他的语速平稳而坚定,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在他的努力下,双方的态度逐渐缓和。
最终,原、被告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原告田X抚养次女,被告朱X抚养长女,双方互不支付对方抚养费;被告朱X个人经营的空调维修店归其自行经营管理;原告田X需于2025年2月27日前搬离放置在被告门面处的两台空调、五个光波炉,被告不予干预;原告田X自愿放弃要求被告返还15000元借款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减半收取15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75元。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刘阳龙律师专业高效的执业理念。他以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支撑,精准把握案件争议焦点,通过高效的协商沟通,维护了委托人的核心权益,兼顾了实际执行。他始终以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责任核心,严谨对待案件每一个细节,以快速响应、高效推进为服务准则,为当事人节省时间成本,全力维护其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相信刘阳龙律师将继续以专业的态度和高效的服务,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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