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步青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擅长处理劳动工伤纠纷,执业四年来参与办理大量江浙沪皖地区的工伤案件,帮助数百名职工成功获得工伤赔偿。在当前工伤案件证据审查愈发严格、类案裁判注重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实务环境下,陈步青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处理了众多疑难工伤案件。此次无锡的工伤案件,便是它展现专业素养的又一实例。
棘手困境:未缴社保赔偿难
王XX于2024年7月28日入职无锡市某铸造厂,岗位为造型工。然而,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社保。在工作时,王XX右下肢被铁水烧伤,伤情严重,后被认定为工伤九级。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着严峻的挑战。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意味着全部工伤赔偿费用需其自行承担,这使得用人单位抵触情绪强烈,赔偿意愿低下。对于王XX来说,尽快拿到赔偿款,不仅是经济上的需求,更是心理上的慰藉。
精心准备:梳理证据定数额
陈步青律师深知证据准备的重要性。它连续三个晚上在办公室,逐页梳理全部关键材料,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工资约定记录(270元/天)、住院记录、医疗费票据等。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七条等规定,精确计算出申请人应得的各项待遇共计214600元。这一精确的数额计算,为后续的调解谈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它分析,只有明确了赔偿的具体数额,才能在谈判中占据主动,让用人单位清楚知晓应承担的责任。
艰难谈判:阐明利弊促调解
在仲裁庭上,陈步青律师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进行了多轮艰苦谈判。它一方面向对方阐明法律规定的刚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赔偿责任无法回避;另一方面,它也从诉讼成本、企业声誉、执行风险等角度,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有利之处。然而,谈判陷入了僵局,用人单位仍然不愿按照214600元的数额进行赔偿。
策略调整:违约金保障终达成
在此之前,陈步青律师按照正常的谈判策略,强调法律规定和赔偿责任,但效果不佳。经过思考,它发现用人单位对于赔偿数额较为敏感。于是,它适时调整策略,提出了“总额让步+违约金保障”的方案:将214600元的诉求调整为168000元一次性解决,但附加5000元违约金条款作为履约保障。这一方案既降低了被申请人的支付压力,又为申请人提供了强有力的执行保障。当陈步青律师提出这一方案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沉默了片刻,随后开始认真考虑。最终,双方达成一致。
本案经无锡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双方的工伤赔偿争议,王XX也从最初的焦虑不安变得对陈步青律师充满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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