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晓律师自2006年起执业于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作为律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它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承办了数千件民商事案件,为众多投资者挽回损失。在当下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频发,法律适用复杂、因果关系与损失认定依赖专业判断的实务环境中,徐晓律师及其团队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游刃有余。此次,它们便接手了投资者唐某诉上市公司中某XX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
锁定核心争点
接受委托后,徐晓律师团队面临着被告辩称原告损失与其虚假陈述行为无因果关系的困境。团队迅速行动,连续两个工作日加班加点,逐页梳理案件材料,精准锁定本案属于系列案件中的平行案件。它们依托上海金融法院已生效的示范判决((20XX)沪XX民初xxx号、(20XX)沪民终xxx号),经过反复研讨和分析,确立了本案的核心争点: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日、揭露日及基准日。这一关键争点的确定,为后续的调查和举证指明了方向。
调取交易数据
在此之前,团队尝试直接从原告提供的交易记录中寻找证据,但发现这些记录不够全面和准确,难以有力证明损失与虚假陈述的因果关系。于是,徐晓律师积极向法院申请,花费了三个工作日的时间,成功调取了投资者唐某的全部历史交易数据。通过对这些数据逐笔比对和分析,律师发现唐某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期间有多次买入中某XX股票的记录,初步判断其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存在关联。这一发现为后续委托第三方机构核定损失提供了重要基础。
委托专业核定
为了更科学、独立地核定投资者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失金额,徐晓律师推动法院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上海某大学中国XX研究院进行核定。该机构经过严谨的计算和分析,出具了详细的报告。律师仔细审查报告内容,将报告中的数据与之前调取的交易数据进行反复核对,排除了其它可能影响损失的因素,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最终,上海金融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示范判决确立的标准及第三方机构的损失核定意见。法院认定原告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判决被告中某XX赔偿原告唐某全部投资损失共计4,090.56元。唐某原本焦虑的心情,在得知胜诉结果后,转为对徐晓律师团队的高度信任和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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