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紧急委托
原告女方与被告男方婚后育有一子已成年,男方婚内与婚外异性生育非婚生子,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依据《婚内财产协议》主张数百万元诉求。被告在开完庭后紧急委托曹方律师介入。曹方律师临危受命,迅速开始重新整理案件,申请调查令调材料、写质证意见、补充材料,围绕协议效力等关键问题展开抗辩,全力维护当事人财产权益。这体现了曹方律师面对紧急情况时的沉着冷静和专业应对能力。
深入调查抗辩
曹方律师全面梳理双方婚姻事实、财产流水等情况,发现女方在协议签订前已委托律师筹划离婚,协议内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以此为核心,确立协议非真实意思表示、显失公平应不予采信的抗辩思路。同时,调取双方各类财产登记信息,核实财产细节,对女方主张逐一作出合理解释,提交相关证据否定其恶意转移财产的说法。在庭审中,曹方律师针对女方诉讼请求逐项反驳,依据法律规定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主张合理分割。
推动调解化解
曹方律师配合法院就房产、车辆等核心财产促成双方与婚生子达成一致处分意见,明确房产归婚生子所有、双方享有居住权,车辆按实际使用分割。这样的处理方式减少了争议财产范围,降低了诉讼对抗性,展现了曹方律师不仅注重法律层面的辩护,还兼顾实际生活需求,力求高效化解纠纷。
案件圆满结果
最终,法院准予双方离婚,案涉《婚内财产协议》因非真实意思表示、显失公平不予采信。夫妻共同财产按女方60%、男方40%比例分割,男方支付合理补偿款。法院驳回女方多项高额不合理诉求,房产、车辆按三方协议处置。曹方律师成功否定高额不公平协议效力,精准厘清财产范围与分割比例,高效化解核心财产争议,专业抗辩降低诉讼成本,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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