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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纠纷二审:原告被告各执一词,法院终定乾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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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30 · 1455人看过
股权专业律师 肖慧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律所: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90201611958790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696383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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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董X受让周X、邓某、尹X持有的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股权,因公司经营亏损就协议解除和款项返还协商无果后起诉。一审判决确认协议解除,被告返还部分款项。周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查明事实,认为上诉请求无依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各方身处这场复杂的利益博弈之中。
股权转让纠纷二审:原告被告各执一词,法院终定乾坤

一、股权转让引纷争,原告董X诉至法院

2019年10月24日,董X以60000元对价受让周X、邓某、尹X持有的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25%股权,款项转至周X账户,但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公司经营亏损,董X与三人就协议解除及款项返还协商无果,遂委托湖北为维律师事务所的肖慧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肖慧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具备应对复杂案件的控场能力。

二、一审庭审激辩,被告辩称各执一词

一审法院受理该案后,各方就协议签订主体、董X是否参与公司经营、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证明协议解除合意等问题展开激烈举证、质证与辩论。周X等被告辩称协议实质为董X与公司签订,董X实际参与经营并获分红,聊天记录不完整不能作为解除依据。一审法院结合证据作出判决,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根据微信聊天记录证实各方就协议解除及款项返还达成合意,判决确认协议于2021年3月2日解除,周X、邓某、尹X分别返还董X股权转让款10000元,驳回董X其他诉讼请求

三、周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再审查

周X不服一审判决,向湖北省汉江中XX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各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法院对一审查明事实及证据进行核查认定。肖慧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注重庭前准备、证据梳理等重要经验环节,确保在二审中能有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四、二审查明事实,维持原判定纷争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一审庭审中邓某自认董X受让的股权比例,周X、尹X未提出异议,一审查明的其他事实属实。法院认为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合法有效,根据协议约定及各方陈述、微信聊天记录,能够证明董X与周X等人就协议解除及款项返还达成一致,周X的上诉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周X负担。至此,这场股权转让纠纷二审案件尘埃落定。

在这场复杂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中,肖慧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当事人董X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其踏实办案、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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