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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未成立引退款纠纷,律师精准辩护助当事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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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5 · 1106人看过
导读:本案中,当事人与公司就承揽合同退款产生争议,公司上诉称已达成合同且损失巨大。刘瑶律师指出双方未成立正式合同,公司证据不能证明损失,且装修行业多免费设计。最终法院采纳律师观点,为当事人争取到退款及利息。
承揽合同未成立引退款纠纷,律师精准辩护助当事人维权

刘瑶律师作为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执业三年来专注于合同纠纷等核心领域案件。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处理承揽合同纠纷方面展现出卓越的能力。此次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就充分体现了她解决法律实务难题的专业水平。

案件难点分析

本案的难点在于双方未签订正式书面合同,对于是否达成合同合意存在争议。公司上诉称双方已达成合同,马XX系单方违约,且主张已完成多版设计成本超10万元,要求赔偿预期利润损失,同时认为一审举证责任分配错误。这些问题给案件的处理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律师解决思路

刘瑶律师针对公司的上诉理由,进行了精准的答辩。她指出双方仅处于磋商阶段,未成立正式承揽合同,从合同成立的要件方面进行了有力反驳。对于公司主张的实际损失,刘瑶律师认为公司证据多为单方制作,不能证明实际损失,并且装修行业普遍存在免费设计,未约定设计费标准,这为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关键的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采纳了刘瑶律师的观点,认为损失赔偿以实际损失为限,公司提交的证据不予采信,一审酌定扣除20000元设计费合理。二审查明公司已退还4200元,予以扣减,应返还金额调整为80000元。同时,定作人依法享有任意解除权,公司应自明确要求退款之日起支付资金占用利息。最终,刘瑶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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