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起因
2023年5月,原告环保设备公司与被告木业公司、范X、伍X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原告按约提供设备,后被告加购配套设施,全部货款累计250600元。原告完成交付、安装、调试且验收合格,但被告仅支付部分货款,经多次催讨,仍有71600元未付。为维护自身权益,原告委托翁鹏威律师代理此案。翁鹏威律师接到委托后,深知案件的复杂性,但凭借他丰富的办案经验,决定全力以赴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翁鹏威律师迅速行动,第一时间梳理案件事实,收集《设备购销合同》、供货单、微信聊天记录等核心证据。2025年6月案件立案,7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提出诸多抗辩理由,如法定代表人退出公司、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等。翁鹏威律师结合证据,清晰阐述原告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被告违约事实明确,且被告所称问题无证据佐证。他的专业阐述和有力辩论,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深入理解。
案件结果
法院最终采信了翁鹏威律师的证据和庭审意见,认定原告与被告木业公司的买卖合同合法有效,被告木业公司违约。判决被告木业公司支付货款71600元及利息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原告核心诉讼请求得到全部支持,胜诉结果让委托人的债权依法得到确认。翁鹏威律师用专业和努力,为委托人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案件之外
此次案件的胜诉,不仅体现了翁鹏威律师在买卖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也进一步巩固了他在法律界的地位。他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和严谨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翁鹏威律师深耕法律领域,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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