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屡见不鲜,而如何在复杂的借贷关系中厘清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是法律实务中的一大难点。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范XX委托了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王艳翠律师为其辩护。王艳翠律师拥有8年执业经验,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在债权债务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本金数额争议解决
原告主张剩余本金10X000元,但未提供充分证据。王艳翠律师关注到原告于20XX年X月XX日向被告范XX发短信确认被告欠其本金X0000元,且被告范XX并未提出异议。法院据此认定截止到20XX年X月XX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数额为X0000元。
利息计算问题处理
被告所偿还原告款项已足以支付双方约定的利息,王艳翠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协助法院认定至20XX年X月XX日的利息被告已经付清。此后被告偿还的X100元,双方未明确本息,根据法律规定,法院认定为利息。
还款情况辩论
被告范XX辩称通过中间人XX还款XXX00元,原告不认可,王艳翠律师积极参与调查,法院通过询问,XX亦不认可向原告还款,称范XX给其的款项与原被告之间的借款没有关系。因此,法院对被告的该辩称不予采纳,告知被告范XX与中间人XX之间的经济往来,如双方存在争议,可另寻途径解决。
保证责任认定
被告刘XX在《借条》上签字确认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虽辩称对借款并不知情,但未能提交相应证据予以证实。王艳翠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为被告范XX进行辩护,最终法院支持原告主张被告刘XX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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