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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冒商标商品案:律师如何争取缓刑与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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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4 · 181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存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48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342020102830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13209802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徐存江律师,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有看守所工作经验,担任多家政府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合同事务,交通事故等案件,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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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被告人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被诉,面临实刑风险。徐存江律师从销售金额认定、自首情节、认罪认罚等关键方面展开辩护,虽自首意见未被采纳,但促进法院采纳其他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
销售假冒商标商品案:律师如何争取缓刑与从轻处罚

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存江,自2020年执业以来,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务实的执业风格,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此次,他在被告人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中,又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证据审查与销售金额认定

徐存江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证据进行了细致审查。他指出本案证据不能直接证实唐销售的商品商标与被侵权商标之间基本无差别,并提出应认定销售金额为已查实买家的38.605万元。这一观点基于严谨的证据分析,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基础。

自首情节的提出与争议

徐存江律师认为唐在一般性排查时主动交代罪行,具有自首情节。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唐系在例行检查中被查获时交代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尽管这一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体现了徐存江律师善于从案件细节中发掘关键辩点的能力。

其他从轻情节的争取

徐存江律师还强调唐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并取得谅解,产品未对买家造成实际损害,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法院采纳了这些从轻处罚意见,并结合社区矫正评估意见,宣告缓刑。

在这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中,徐存江律师准确把握案件证据情况,围绕多个关键辩点展开有效辩护。虽然自首情节未获认可,但成功促使法院采纳其他从轻情节,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使其免于实刑羁押,充分体现了他在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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