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包租公司违约“空壳”跑路,业主陷入回款困境
原告唐先生与被告成都住XX公司签订《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然而自2019年12月24日起,该公司停止支付租金及物业费等费用。不仅如此,公司还试图通过股权转让等手段逃避债务,唐先生面临租约到期却无法收回款项的艰难处境。此时,郭寿瑶律师介入此案,她自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在应收账款及执行案件方面经验丰富,为解决唐先生的难题带来了希望。
二、律师深入调查,揪出股东出资瑕疵
郭寿瑶律师没有局限于起诉合同相对方这个“空壳公司”。她深入调查被告公司的工商档案及股权变动情况,发现被告公司系自然人独资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债务产生期间,原股东黄XX将股权全部转让给了邱XX,且双方均未实际缴纳出资,出资时间约定为2035年。这一关键证据的发现,为后续的诉讼策略调整奠定了基础。
三、调整策略追加被告,主张股东连带责任
在诉讼过程中,郭寿瑶律师敏锐地意识到仅起诉空壳公司无法执行回款。于是,她代表原告向法院申请追加黄XX、邱XX为本案共同被告,打破了包租公司通过“换壳”逃避债务的企图。同时,律师在庭审中主张被告公司资产与股东资产发生混同,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作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黄XX和邱XX未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且未履行出资义务,要求二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精准核算损失,法院判决胜诉挽回损失
郭律师详细梳理了原告垫付的租金、物业费、垃圾清运费、水电燃气费等各项损失,并针对被告的逾期付款行为主张了逾期利息,还主动将计算标准调整得合理合规。最终,法院采纳了郭寿瑶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房屋出租委托管理合同》合法有效,成都住XX公司构成违约,黄XX与邱XX需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需支付租金、物业费等费用及逾期利息,为唐先生挽回了全部经济损失。
五、民间借贷纠纷,律师助力支持本息诉求
除了包租公司案件,郭寿瑶律师还代理了周先生与陈先生的民间借贷纠纷。周先生借款给陈先生后,陈先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还款。郭寿瑶律师和其他委托诉讼代理人一起,凭借借条、银行转账交易凭证等证据,让法院认定原被告民间借贷关系成立。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归还借款本金13万元及相应利息,支持了周先生的全部诉求,展现了郭寿瑶律师在不同类型案件中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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