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卢扬超律师代理。卢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法律功底扎实,为人亲和有耐心,具备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擅长处理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债权债务等法律事务,曾成功办理过多起离婚、继承、房产及债务案件,获得当事人一致好评。
201x年10月,原告许XX通过转租方式承租了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还注册了公司。但这厂房没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在2021年4月完成搬迁后,和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一直谈不拢。何XX和政府签了补偿协议,领了补偿款,却不给许XX应得的部分。
卢扬超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很多工作。首先,他厘清了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还拿到公司的《债权转让书》,让许XX能主张全部补偿权益。接着,他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和《资产评估报告》,锁定了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然后,结合评估报告和租用面积,逐项论证许XX对各项补偿的合法权利。最后,针对何XX的抗辩,用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进行反驳。
法院最终认定案涉租赁合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补偿。判决何XX向许XX支付各项补偿共173,960.26元,诉讼费用双方按比例分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法律建议:
1.保留证据:在租赁厂房等业务中,一定要保留好相关合同、缴费凭证等,遇到纠纷时这些都是关键证据。
2.了解政策:涉及拆迁等情况,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明确自己的权益。
3.合理主张:计算补偿时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主张自己的权益,避免过高或过低。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类似的拆迁补偿纠纷时,不要害怕,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合同可能存在无效的情况,但实际投入和合理权益是会得到法律保护的。本案由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卢扬超律师代理,律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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