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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起诉前儿媳索债46万,这场官司能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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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3 · 182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罗冰霜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520131170303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990921905
代表案例:28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有政法部门的工作经验及资源、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人员,办起多起疑难复杂民商事,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缓刑,不起诉,无罪,国家赔偿)案件。执业经验丰富,在宜宾有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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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法律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个等待解开的谜团,而律师就如同解谜人,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知识,在错综复杂的证据中寻找真相。今天要介绍的这位律师——罗冰霜,就是这样一位善于在迷雾中探寻真相的法律高手。

律师简介

罗冰霜,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专业,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是四川丰宜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身兼多个重要职务,在省、市协会也担任要职,同时还拥有众多社会身份。执业至今,她承办案件已逾5000件,尤其擅长婚姻家事、民商事领域,在刑事辩护方面也有突出表现。她秉持着“做一个有温度、宽度、深度、高度的律师,为当事人全力以赴”的执业理念,赢得了众多荣誉。

案例纪实:父子接力起诉前儿媳索债被驳回

本案中,原告吴X起诉前儿媳罗X,要求其偿还借款本金465070元及相应利息。吴X称在2018年4月3日至2021年7月15日期间,通过银行账户向罗X转款合计465070元,这些款项是罗X向他所借。然而,罗X却坚称双方不存在借款事实。

罗X提出三点关键抗辩理由:一是原告仅提供转账明细,未证明双方有借贷合意;二是案涉银行卡实际由余X(原告之子)以原告名义开户使用,原告无收入来源;三是这些钱是余X刑事案件律师代为保管的售房款,用于家庭生活、抚养子女及余X服刑期间各项开支,属于“家事代理行为”,且原告与余X存在恶意串通

经过审理,法院查明诸多关键事实。原告吴X系余X之父,罗X与余X有两段婚姻史,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罗X还生育了双方的非婚生女。案涉银行卡虽以原告名义开户,但实际由余X使用,卡内资金是余X变卖房产所得。余X入狱前将账户密码交给罗X,服刑期间双方书信往来频繁,从书信内容可看出余X对罗X使用款项知情且认可。

法院最终认为,原告无法证明自己有出借能力且与被告达成借贷合意,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这场看似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中,罗冰霜律师凭借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成功为被告罗X赢得了胜利,解开了这场债务纠纷的谜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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