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陈晓伟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主要服务地区在北京,面向全国承接刑事业务。其工作方式侧重刑事诉讼,截止至今独立办理刑事案件453件,主要客户涉及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涉黑涉恶犯罪、职务犯罪等案件的当事人以及有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和企业合规需求的企业。
非法集资案辩护
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人员在2012年2月至2021年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100余亿元。被告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20亿余元。陈晓伟担任被告杨XX的代理人,接受委托后及时会见杨XX了解案情,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掌握完整事实。开庭前提出杨XX构成自首、立功,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自首和立功意见未被采纳,但鉴于杨XX系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避免了更重的刑罚。
外汇平台集资诈骗案
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1.55亿余元。陈晓伟担任被告行XX的代理人,会见行XX了解其业务情况,检察院阶段阅卷后认为证据不利。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法院认定行XX构成集资诈骗罪且系主犯,虽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酒后划车寻衅滋事案
2023年7月3日晚,被告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陈晓伟担任被告张X的代理人,接到委托后会见张X,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与检察官充分沟通,使检察院未批准逮捕。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后,阅卷并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极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且财产损失已挽回。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使张X免除了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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