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处理
李超律师在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执业,累计承办案件超160件,其中婚姻家事等相关案件达130余件。他的主要客户为有婚姻、合同等纠纷的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诉讼与非诉并重。在婚姻家庭纠纷处理方面,他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
在宋某与郑某的离婚案中,宋某为原告,郑某为被告。争议焦点在于感情是否破裂、子女抚养、彩礼返还及财产分割。李超作为原告宋某的代理人,组织证据证明双方自上次判决不准离婚后持续分居超一年,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针对抚养权,强调孩子未满两周岁且一直随母亲生活;梳理双方银行流水,解释原告大额转账情况,指出被告涉嫌转移财产;对于彩礼,结合双方已登记结婚、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子的事实,主张大幅降低返还比例。最终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婚生子由宋某直接抚养,郑某支付抚养费,宋某仅需再返还4万元彩礼,郑某还需向宋某支付财产折价款81,630.73元。
离婚调解案件处理
在鲍某与尚某的离婚案中,鲍某为原告,尚某为被告。双方因生活琐事感情破裂,鲍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李超作为原告鲍某的代理人,在法院主持的调解中,协助当事人厘清X同财产范围,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并就抚养费支付标准、房屋折价款数额及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提供专业法律意见。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尚某抚养,鲍某支付抚养费,鲍某向尚某支付房屋折价款35万元,车辆与存款各自名下归各自所有,双方各自名下债务各自负责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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