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基本信息
王伟栋律师就职于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502201810041043。他以“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为执业理念,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与规范,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其服务地区以福建厦门为核心,覆盖湖里区、XX区,联系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海上世界1号楼503-504。他还担任厦门市XX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等职务。
二、代理交通事故案
在张XX等与中国XX公司、中国XX公司、庄XX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王伟栋作为原告方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20XX年X月XX日,被告庄XX驾车与黄XX拉行的二轮人力手拉板车碰撞,致黄XX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庄XX负主要责任,黄XX负次要责任。黄XX亲属作为原告提出多项赔偿诉求,包括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王伟栋律师为维护原告权益,在庭审中积极辩论。
三、争议焦点应对
本案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被告XX公司主张不承担非医保费用的赔偿,王伟栋律师指出被告XX公司未对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向投保人明确告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最终法院支持了这一观点,不采纳XX公司不承担非医保费用的主张。二是原告诉求的各项损失是否合理合法,王伟栋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证据,为原告争取合理赔偿。如在误工费方面,他提出受害人黄XX虽62岁,但有耕地需要种植,应计算误工费,法院最终支持了这一诉求。
四、案件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认定原告损失合计584498元。被告平安XX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120000元,扣除已付的10000元,还需赔付110000元。原告损失超过交强险理赔的不足部分为464498元,由被告XX公司按8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即赔偿371598.4元。王伟栋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研判和诉讼策略,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