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起始情况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执业于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3502201810041043。服务地区以福建厦门为核心,主要覆盖湖里区和XX区,其联系地址位于厦门市湖里区海上世界1号楼503-504。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王伟栋始终秉持着“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执业道德与规范,坚持在法律框架内以委托人利益至上。
案件处理数量
在执业期间,王伟栋律师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他成功代理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这些案件涉及多个领域,充分体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凭借精准的法律研判、周全的诉讼策略和娴熟的庭审技巧,竭力为每一位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与重托。他的努力和付出,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典型案件详情
在一个工程纠纷案件中,原告声称与负责人为朋友可为被告介绍工程。被告与负责人协商先进场施工后视效果决定是否签合同,之后被告承包了该项目工程,误以为是原告促成,遂签订工程介绍费协议,约定支付40万元,先付20万元,剩余20万元未结算未支付。后来原告谎称未收到分文介绍费起诉要求支付40万元。被告欲预支工程款支付时,负责人称原告仅介绍相识,未提供居间服务,未促成合同订立。
律师应对策略
针对该案件,王伟栋律师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处理方案。首先,让公司出具《说明函》,详述合同签订始末,证明原告未提供居间介绍服务,无需支付居间介绍费。其次,依据法律规定,指出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所以协议无效,不得主张介绍费。最后,即使法院认为应当支付介绍费,也应扣除已支付的20万元,并有录音为证。最终,法院采纳了王伟栋律师的观点,认为案涉协议无效,原告无权主张居间服务费,虽认为被告有提供居间介绍服务,但原告未举证故不予支付,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目前原告已提起上诉,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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