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李学清律师是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经验,从事律师职业10余年,执业证号为1532xxxxxxxxx6600。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熟知刑事程序各关键节点,擅长在证据迷局中定位核心要点。其团队构建了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协同高效。李学清律师还担任多地法律顾问、听证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职务,荣获当事人赠锦旗“崇法明德、鼎信天下”。
案例纪实
曲折的审判过程
这是一起由强奸罪指控经发回重审后变更为侮辱罪指控的刑事案件。一审阶段,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上级法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阶段,公诉机关变更起诉罪名为侮辱罪,但重审法院未组织控辩双方就新罪名进行辩论,直接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被告人不服,再次提出上诉。
程序辩护的胜利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在变更罪名时,未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九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属于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最终裁定撤销原审判决,将案件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本案虽未涉及复杂实体问题,却成为程序性辩护的经典范例。律师团队精准把握死守“程序底线”、精准引用司法解释、以程序促实体公正三点,通过程序性辩护,促使上级法院纠正下级法院的程序错误,为当事人争取到重新审理的机会,体现了“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前提”这一核心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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