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案资金指控:当事人因合作纠纷被指挪用17.3万元涉嫌合同诈骗罪
2019年7月,当事人赵X因十余年前的两起合作纠纷被警方以涉嫌合同诈骗罪抓获。公诉机关最初指控,2006年赵X先后以合作代理手机、开办联通营业厅为由,与被害人胡X、余X签订协议或达成口头约定,收取胡X12.8万元、余X4.5万元,却未将资金用于约定项目,而是挪用于偿还个人债务,随后逃匿。刘苗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拥有湖南工业大学法学学士背景,作为湖南省应用法学研究会理事等,具备处理此类复杂案件的专业能力,此时作为赵X辩护团队成员介入此案。
二、罪名变更应对:公诉机关改指控为诈骗罪,辩护团队聚焦量刑环节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院将指控罪名由合同诈骗罪变更为诈骗罪。面对这一程序变更,刘苗律师所在的辩护团队展现出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临场应变能力,迅速调整策略,核心辩护策略未受根本影响,依然紧扣“量刑从宽”主线。鉴于经全面分析认为当事人赵X的行为依法构成犯罪,辩护团队将辩护重点聚焦于量刑环节。
三、退赔资金获谅解:家属退赔14.5万元,为量刑争取有利情节
辩护团队着重向法庭强调了多个对赵X有利的核心情节。其中,赵X归案后始终如实供述,对自己十余年前的行为有清晰认知,并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案发后,赵X家属积极代为退赔了全部违法所得,共计14.5万元,并分别获得了两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有效弥补了社会关系。刘苗律师凭借其多维度法律工作经历,如担任仲裁员、复议委员、听证员等,精准预判案件焦点,促成了家属退赔及被害人谅解。
四、量刑考量因素:强调主观恶性低,为从轻判决提供依据
辩护团队还指出,赵X此次犯罪距今年代已久,期间无新的违法犯罪记录,其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刘苗律师以其精深的专业理论素养和敏锐的司法实践洞察力,将这些情节作为重要的量刑考量因素向法庭提出,为赵X争取从轻处罚。
五、判决结果落定:获相对从轻判决,体现辩护专业价值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法庭采纳了公诉机关变更后的诈骗罪指控,并充分考虑了辩护律师刘苗提出的关于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并获得谅解等法定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尽管辩护人提出的适用缓刑意见未被采纳,但判决结果已是在“数额巨大”量刑幅度内,结合所有从轻情节后作出的裁判。本案体现了刘苗律师团队在复杂、久远案件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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