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施工路段未设警示标志致事故,责任谁来担?这起判决给出答案

施工路段未设警示标志致事故,责任谁来担?这起判决给出答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0 · 168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刚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4年
律所: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320121037419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98715696
代表案例:1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刘刚律师,安徽宿州本土资深律师,自2012年执业以来,深耕法律领域13年,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帮助当事人超2万人,服务好评率100%,综合评价5.0分(超越99%同专业律师)。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兼具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务经验,身兼中级经济师职称与证券从业资格,任职宿州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办理多起公安部、安徽省公安厅挂牌督办重大案件,始终以严谨态度、专业能力,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
更多>
导读: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这样一个案件。在道路上行驶,谁都不想遭遇意外。但要是因为施工路段没有明显警示标志而发生事故,这责任该怎么算呢?接下来要讲的这个交通事故纠纷案例,或许能让你找到答案。

本案由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刘刚律师代理。刘刚律师自2012年开始执业,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学院,擅长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等领域,还具备中级经济师职称及证券从业资格,获得过“宿州市优秀刑事辩护律师”“律图精英律师”等荣誉,执业以来累计办理案件上千件。

2017年X月X日,于某某驾驶四轮拖拉机行驶至江苏XX建设公司承建的施工路段时逆向行驶发生侧翻,造成于某某受伤,其妻子赵X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经交警认定,于某某违章驾驶是主要原因,负主要责任;江苏XX建设公司未在施工路段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负次要责任;赵X无责任。于某某等五人因赔偿问题与江苏XX建设公司协商无果,委托刘刚律师向法院起诉

刘刚律师仔细研究案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法院审理认为,被告江苏XX建设公司未履行安全防护、警示义务,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一次性赔偿五原告125046.30元,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得到一些有用的法律建议:

1.施工方要尽责:施工单位在施工路段必须按照规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防护措施,否则一旦发生事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事故认定很重要: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事故认定,明确各方责任,这是后续索赔的关键。

3.合法维权:如果因他人过错导致自身权益受损,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起案例告诉我们,无论是施工方还是驾驶者,都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道路安全。在遇到权益受损的情况时,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刘刚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他是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律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南翔云集律师楼8楼(宿州市中级法院北门斜对过)。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