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周耀东律师代理。周律师是西北政法大学学术型硕士,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主要擅长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领域,还是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委派调解员。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和B公司签了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打算开儿童乐园。合同签之前,A付了意向金,后来装修押金和租金是他的合作方D付的。2020年3月,A和D一起成立了C公司,儿童乐园也由C公司实际经营。之后,租金支付、签补充协议这些事,都是C公司在做。2021年10月,C公司还出了《以物抵债承诺书》,用店里设备抵了5万元租金。可B公司没拿到足额租金,就把A告了,要求他付240,610元欠租和利息。
周耀东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抓住了几个关键问题。首先,他指出A是为了设立C公司才签的合同,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了合同,B公司也知道并且接受了,按照《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该由C公司承担,A不是适格被告。其次,律师主张要扣除已付的5万元履约保证金和5万元设备抵债款,而且B公司没履行维修义务,影响了经营,租金应该减免。最后,律师强调疫情是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受损,不是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
在法庭上,律师围绕这些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发表代理意见。经过庭审和庭后沟通,B公司意识到A不是适格责任主体,主动撤回了起诉。
从这个案例中,我们能学到这些法律知识:
1.合同主体要明确:签合同前,要确定好责任主体,避免后续纠纷。
2.保留证据很重要:像付款记录、协议等,关键时刻能证明实际履约情况。
3.不可抗力可免责: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可依据法律规定减免责任。
结语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在商业活动中,合同主体的认定和证据的保留至关重要。遇到法律纠纷不要慌,专业的律师能帮你理清思路,维护合法权益。周耀东律师执业经验丰富,在民商事等领域有深厚的专业知识。他所在的陕西众致律师事务所位于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东段西区215室,能为大家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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