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之后还能不能再立遗嘱
遗嘱公证之后仍可再立遗嘱。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所以,即便之前的遗嘱经过了公证,遗嘱人仍有权重新设立新的遗嘱来改变之前的安排。新遗嘱可以是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等法定形式,但需符合相应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以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二、遗嘱公证后再立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公证后再立遗嘱,新遗嘱是否有效需依具体情况判断。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即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
若新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即便未经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若新遗嘱内容与公证遗嘱冲突,以新遗嘱内容为准。但新遗嘱若不符合法定形式,应认定无法律效力,仍按原来的公证遗嘱执行。
三、遗嘱公证后又立新遗嘱,新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新遗嘱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效力,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也就是说,遗嘱人立遗嘱后,可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当遗嘱人立有多份遗嘱,内容相互冲突时,无论是否经过公证,都以最后所立的遗嘱内容为准。因此,即便之前遗嘱进行了公证,之后又立新遗嘱,只要新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等,就应按新遗嘱执行。
当探讨遗嘱公证之后还能不能再立遗嘱这一问题时,明确即便遗嘱已公证,后续依然可以再立遗嘱。不过需要注意一些要点,像后立的遗嘱效力优先于先立的,若公证遗嘱与后立的其他形式遗嘱冲突,以后立遗嘱为准。而且新立遗嘱也需符合法定要件才有效。若新立遗嘱与之前公证遗嘱存在很大差异,可能还需额外的证明材料等。若你对遗嘱再立后的效力、内容变更的法律要求等有疑问,别让困惑一直存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帮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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