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XX公司及多人卷入非法采矿风波
2020年,被告单位XX公司完成Kxx路段山坡落石整治且验收合格。2022年3月,被告人薛XX、黄XX合谋,经单位集体决策,以Kxx公里边坡落石整治项目为名办理手续,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将采挖石料伪装成施工尾料、弃料出售牟利。黄XX委托他人在未实地踏察测绘的情况下制作施工设计,刘XX、高XX明知项目实际为采料场仍参与询价比选,刘XX出价更高取得项目后,以挂靠公司名义与XX公司签订施工协议,后因村民阻拦,项目转包给高XX。董雪娇律师作为薛XX的辩护人,凭借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近百件案件的实务积淀,以及西南科技大学法学系的教育背景,展现出专业的气场。
二、公诉与庭审:检察院指控,法庭公开审理
2025年5月29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检察院以非法采矿罪对薛XX、黄XX、刘XX、高XX、杨XX向吉林省临江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8月28日,检察院追加起诉被告单位XX公司犯非法采矿罪。法院于9月22日、23日及11月25日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庭审中,被告单位XX公司辩解称不构成非法采矿罪,其辩护人从犯罪目的、主观故意、违法所得归属等方面提出无罪辩护意见;高XX对众xx采砂场超范围开采的事实提出异议,其辩护人对该部分犯罪事实的证据、数额认定及责任分担等提出异议;薛XX、黄XX、刘XX、杨XX的辩护人分别从犯罪数额认定、自首、从犯、获利数额、量刑情节等方面提出辩护意见。董雪娇律师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白山市“双百”讲师团讲师,在庭审中专业地为薛XX进行辩护。
三、法院审理:审查证据,认定关键问题
法院经审理,对控辩双方提交的证据及争议焦点进行审查,逐一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数额、主观故意、量刑情节等关键问题,排除了各辩护人不合理的辩护意见。董雪娇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凭借深厚的法学素养和精准将理论知识转化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专业的法律观点。
四、判决结果: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受到法律制裁
被告单位吉林省XX公司犯非法采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被告人高XX、薛XX、黄XX、刘XX、杨XX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押在案的XX公司赃款、石料等依法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XX公司、高XX、刘XX、杨XX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董雪娇律师在案件中坚守专业与责任,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虽最终薛XX被判刑,但律师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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