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杨慧律师代理。杨慧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逾千件案件,是云南天外天(丽江)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还担任玉龙县法学会法律咨询专家等多个重要职务。她深耕民事、刑事领域,在婚姻家事等细分类型上经验丰富,秉持着“待人以诚、立世以信”的执业理念。
2006年,原、被告在深圳打工时相识,2007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9月育有一女。可随着孩子出生,家庭琐事增多,被告脾气愈发暴躁,常对原告和孩子打骂。2010年,不堪忍受的原告带着3岁女儿回娘家生活。之后被告既不联系原告,也不关心孩子,两人分居长达6年且毫无联系。
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离婚,被告均拒绝,庭审中也坚称感情未破裂。杨慧律师分析,双方结婚时缺乏了解,婚后又缺乏有效沟通,长期分居已无共同生活可能。而且孩子年满十周岁,一直由原告独自抚养,被告从未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夫妻感情实际上已完全破裂。
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考虑到子女与原告形成稳定生活习惯等因素,判决双方离婚,婚生女由原告抚养。法院还对被告晓之以理,让其认识到孩子在不和睦家庭成长的危害,被告最终服从判决。
法律干货
保留关键证据:在婚姻出现问题时,要注意保留对方家暴、不尽家庭责任等方面的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这些在离婚诉讼中很关键。
关注分居证据:如果打算以分居为由离婚,要保留好能证明分居时间的证据,比如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
考虑孩子意愿: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孩子的意愿,所以平时要注重和孩子的情感沟通。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幸的婚姻并非无解,法律会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在面对婚姻困境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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