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业务
贾琦2017年起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千件,主要客户包括企业和个人,工作侧重诉讼。尤其专精刑事辩护,占比约80%,在经济类犯罪细分类型也经验丰富。
销售伪劣产品案
当事人为被告人李X,被控2018年8月受林某安排运输假冒伪劣卷烟,涉案销售金额六十余万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销售伪劣产品罪。贾琦律师作为被告代理人,对罪名无异议,但围绕量刑情节辩护。提出李X系从犯、犯罪未遂、坦白、无犯罪前科、主动退赃、悔罪态度好,还提交其在疫情期间运输物资的证据。最终法院认定李X多项从宽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诈骗案重审
当事人主犯王X,2018年成立文化传播公司推销字画等,疫情后公司注销,23名老年被害人报案,销售金额106万余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起诉,建议王X判十年至十一年。一审以诈骗罪判决,被告人上诉后发回重审。贾琦律师作为王X辩护人,提出鉴定程序违法、主观目的不符、被害人有认知等辩护意见。重审法院采纳部分意见,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王X系主犯但坦白、退赔获谅解从轻处罚,刑期从十年以上降至六年。
敲诈勒索案
当事人秦某,2023年45月与项X、李某合谋敲诈勒索,秦某涉案金额14000元。公诉机关指控构成敲诈勒索罪,建议秦某判八个月可缓刑。贾琦律师团队接受委托,确认事实证据后,因秦某坦白、认罪认罚、初犯、金额小、退赔获谅解等,制定争取缓刑策略。庭审围绕有利情节阐述。最终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和辩护意见,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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