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起在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执业,有着郑州大学法律本科学历,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千件,尤其在婚姻家庭、土地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此次她代理的毛等五人与祖父母之间的土地补偿款共有纠纷案件,就充分展现了她的专业能力。
一审情况分析
一审法院仅认定三名上诉人享有分配权,驳回了另外两名上诉人的诉讼请求。李伟玲律师仔细研究一审判决后,发现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为二审代理做好准备。
二审关键论证
李伟玲律师在二审中精准把握案件关键点。首先,她论证家庭承包土地补偿款应在全体家庭成员间平均分配。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承包以农户为单位,补偿款理应在各成员间公平分配。其次,她指出一审将已去世多年的毛纳入分配主体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因为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已被替代。最后,她主张毛、毛虽未登记在册但作为家庭成员依法享有承包土地权益。
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
李伟玲律师进行了扎实的证据梳理,收集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等相关证据,以证明家庭成员情况。同时,她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进行充分论证,为上诉意见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最终成功说服二审法院采纳上诉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八名家庭成员平均分配补偿款,五上诉人应得90,892.17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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