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深处的探寻者
杨龙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他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法律洞察力,成为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专家。这种深厚的理论功底为他在具体案件中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突破常规的法律适用边界
在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仲裁案中,杨龙律师面对申请人以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主张“工程款不下浮”的情况,深入剖析案件。他明确指出案件的核心争议,包括《补充协议》是否变更下浮率结算条款、“进度款不下浮支付”是否等同于“结算款不下浮”以及“合同价款变更”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等问题。
证据链铸就胜诉基石
杨龙律师团队系统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下浮率为合同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约定;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印证申请人认可下浮结算;政府函件无变更合同效力,会议纪要中的“进度款暂不下浮”是临时措施。这些证据从不同角度证明了按原合同下浮率结算的合理性。
精准抗辩赢得支持
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和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他指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进度款支付与结算标准是不同概念,申请人主张的合同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且前21期进度款支付情况也印证双方对下浮结算的共识。最终,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了他的全部抗辩意见,驳回申请人仲裁申请,充分维护了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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