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思骑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在合伙合同纠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证据博弈
在本案中,原、被告围绕诉讼请求及抗辩理由提交证据。被告提交了与案外人签订的协议、单方制作的经营数据等证据。汤思骑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指出这些证据与本案无关。法院最终不予采信被告的这些证据,这一策略为后续胜诉奠定了基础。汤思骑律师在证据审查时极为细致,准确判断证据的关联性和有效性,成功排除了对原告不利的证据干扰。
事实认定博弈
汤思骑律师协助法院审查证据,促使法院确认原被告签订代持协议、原告出资18万元、被告退还5万元、案涉公司股权已转让及原告为维权支出律师费5000元等事实。在争议评判环节,汤思骑律师针对案涉款项性质、双方是否达成退款合意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有力的辩论。最终法院明确双方已就退还全部出资款达成合意,这一结果体现了汤思骑律师在事实认定方面的策略成功。
汤思骑律师执业于云南勤业律师事务所,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合同纠纷等领域经验丰富。他秉持“专业为基、解决问题为核”的执业理念,从政务与司法双视角为当事人制定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在这场诉讼博弈中为原告成功追回了13万合伙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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