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青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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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与执业背景
许青山律师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为他的律师生涯奠定了坚实的根基。他于2019年起在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持有执业证号15117201810058072。目前担任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一职,在达州渠县天星镇文峰大道揽月庭3S-1-3设有联系地址,主要服务地区为达州。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刑事领域深耕,积累了深厚的实务经验。
执业理念坚守
许青山律师秉持着独特的执业理念,他认为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既不代表正义,也不代表邪恶,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简而言之,就是以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方式去实现社会正义的目标。这种理念贯穿于他处理的每一个案件中,让他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时,始终能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在众多案件中,一起挂靠施工欠付劳务款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极具代表性。20XX年,自然人郑X、易X借用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资质,中标承建X县某单位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筑公司按比例收取管理费。这一行为本身就涉及到违法挂靠的问题,为后续的纠纷埋下了隐患。20XX年,郑X以建筑公司名义,与王X签订外墙保温施工合同,将案涉工程外墙保温、涂料等劳务及辅材作业分包给王X施工。工程完工并于20XX年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结算总劳务款为595501元,王X陆续收到部分款项,但仍有大额劳务款未获清偿。王X多次催收无果,遂起诉要求郑X、易X、建筑公司连带支付欠付劳务款及利息。
一审法院仅判决郑X、易X承担付款责任,驳回王X对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王X不服一审判决,委托许青山律师所在的四川XX提起上诉。许青山律师及其团队经过深入研究,主张建筑公司存在违法挂靠行为,应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二审过程中,许青山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和论证。
在这个案件中,个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并违法分包,案涉施工合同依法认定无效。但由于工程验收合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包人有权参照结算主张劳务款。许青山律师准确把握了这一法律要点,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这也体现了他在处理建工合同纠纷时,对合同效力认定的精准把握,能够从复杂的案件事实中梳理出关键的法律关系。
责任主体突破
施工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属于违法挂靠。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六条,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欠付的农民工班组劳务款承担清偿责任,而非仅由实际施工人承担。许青山律师敏锐地抓住了这一关键法律规定,在二审中提出建筑公司应承担连带支付责任的主张。这一主张突破了一审法院的判决思路,为案件的最终胜诉奠定了基础。这种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展示了许青山律师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款项精准核算
二审过程中,许青山律师团队全面梳理已付工程款凭证,核减已收款,重新确认欠付劳务款本金。这一工作看似简单,但需要对大量的财务凭证进行细致的审查和分析。通过精准的核算,最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这也体现了许青山律师在处理案件时的严谨态度和专业精神,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确保委托人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案件最终结果
经过许青山律师及其团队的努力,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代理人的核心代理意见,改判建筑公司对欠付劳务款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并依法核减已付款项,确认最终欠付金额。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郑X、易X支付王X劳务款365500元及利息,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责任。这一结果不仅为委托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
许青山律师在这起案件中,从合同效力认定、责任主体突破到款项精准核算,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十分出色。他以扎实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委托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这起案件也体现了他在民商事领域处理建工合同纠纷的专业能力,为同行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许青山律师将继续秉持其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委托人解决法律难题,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