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下困境:一年审计费久拖未决,委托人求助律师
2023年,某会计师事务所陷入困境,其与某文旅公司的服务合同纠纷中,文旅公司拖欠审计费52704元及截至2023年11月24日约3010元利息。事务所按约定完成审计并交付报告及合规发票后,文旅公司却迟迟未支付费用,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事务所委托从2012年开始执业的蒋顺花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希望借助律师的专业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过往积累:多年执业经验,承办超600件案件
自2012年执业至今,蒋顺花律师已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她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是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还担任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其擅长婚姻家事纠纷、建设工程等合同类纠纷、公司法务等领域,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三、当下行动:聚焦核心争议,梳理履约证据
蒋顺花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案件核心争议:委托人是否已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文旅公司拒付审计费的理由是否成立。她全面核查《专项审计业务协议书》、审计报告、增值税发票等证据,确认委托人在2022年4月出具审计报告并交付文旅公司,且文旅公司已实际使用该报告;2023年3月重新开具金额准确的52704元发票,完全满足合同约定的付款前提条件,形成完整履约证据链。
四、过往经验:专业应对抗辩,精准庭审主张
在过往的执业生涯中,蒋顺花律师处理过众多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面对文旅公司提出的“委托人逾期交付报告有权解除合同”“未收到催款通知”“不支持利息”三项抗辩,她凭借丰富的经验逐一回应。一是委托人虽逾期12日交付报告,但文旅公司已实际使用报告且未在法定期间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二是委托人交付报告及发票的行为本身具有催款性质,文旅公司以未收单独催款通知拒付无依据;三是利息主张虽因双方均存在一定过错未获支持,但不影响核心审计费的支付义务。庭审中,她明确双方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委托人已全面履行审计及交付义务,文旅公司实际使用报告却拒不付款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五、最终结果:法院采纳意见,委托人讨回审计费
贵州省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蒋顺花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委托人已履行合同义务,文旅公司拒付审计费的理由不成立。最终判决:某文旅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委托人审计费52704元;驳回委托人的利息诉求;案件受理费596元由该文旅公司承担。蒋顺花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梳理、针对性的抗辩逻辑及专业的庭审代理,成功为委托人追回52704元审计费,充分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