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嘉兴债权律师

嘉兴债权律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7 · 1271人看过
债务债权专业律师 胡多兵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8年
律所: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420181001692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358331739
代表案例:5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有着丰富的劳动争议案件、交通事故案件以及其他民商事经济纠纷案件代理经验
更多>
导读:胡多兵律师自2017年起执业,至今已逾6年。他深耕债权债务领域,尤其专精于合同买卖案件。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超800件,成功办理债权债务相关案件百余件。曾代理XX公司与王X劳动争议案,为案件处理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支持。
嘉兴债权律师

执业基本情况

胡多兵律师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自2017年开始从事律师职业,执业证号为13304201810016926,现任职于浙江开发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浙江嘉兴,联系地址是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中山东路876号。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在法律实务方面积累了深厚的经验。

专业深耕领域

胡多兵律师深耕于债权债务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其中,合同买卖案件占比约70%,展现出他在该细分领域的专业优势。同时,他在合伙、婚姻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

劳动争议代理

在XX公司与王X劳动争议案中,胡多兵作为原告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原告XX公司认为其按照正规流程及公司规章制度解除与被告王X的劳动关系,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胡多兵协助公司阐述理由,指出被告王X违反公司告知书规定,在留厂察看期间表现不佳,且被告提供的录音资料不应作为证据使用。然而,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主张,最终判决原告向被告支付经济补偿金

案件经验总结

通过这起劳动争议案件,胡多兵律师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他深刻认识到证据的重要性。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若无法提供有效证据,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这也提醒他在今后的执业中,要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为客户提供更专业、更有效的法律服务。

网站地图

更多#债权债务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