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的黄光杰律师代理。黄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已处理超过千件案件,擅长刑事辩护、民商事纠纷、离婚纠纷等领域,在办案过程中始终秉持“认真负责、细心高效”的服务宗旨。
2021年3月30日,黄XX驾驶公交公司的客车,因疲劳驾驶且未确保安全通行,撞上了停在路边黄XX的车,导致正在捆绑竹子的黄XX受伤。交警认定黄XX负全责,黄XX无责。事故发生后,黄XX多次住院治疗,产生了多项损失,但责任方却怠于赔偿,于是黄XX将相关方告上法庭。
黄XX受伤后,先后在多家医院治疗,累计住院170天,出院后仍存在认知障碍、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况。原告自行委托鉴定为八级伤残,被告对此提出异议,法院重新委托鉴定,确定为六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部分护理依赖。
案件审理中,法院追加了多个被告,各被告就事故责任划分、赔偿项目及金额等提出抗辩。黄光杰律师作为原告代理人,积极参与审理,全面梳理案件事实,收集并提交相关证据,针对被告的抗辩理由逐一反驳,明确事故责任划分依据及各项损失的计算标准。
最终,法院采纳了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和重新鉴定意见,认定黄XX无过错,相关被告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华安XX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原告269291.66元(不含已支付款项),田林县XX公司赔偿25651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由交警进行责任认定,这是确定赔偿责任的关键依据。
2.自行委托鉴定时,要注意鉴定机构的资质,否则可能会被对方提出异议,导致重新鉴定。
3.遇到责任方怠于赔偿的情况,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这起交通事故案告诉我们,当遭遇侵权行为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黄光杰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广西齐川律师事务所位于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环球大夏右塔13层,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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