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石立律师事务所的黄蓉律师,在陆X与王X、扬州市XX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凭借出色的策略和专业的技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以理据争,回击免责抗辩
保险公司以车辆投保信息与实际不符为由,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黄蓉律师深入研究保险法相关规定,指出保险公司的辩称与法无据。她通过详细阐述事故的实际情况以及保险合同的条款,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观点,为后续的赔偿诉求奠定了基础。黄蓉律师于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经验丰富,她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化解了保险公司的免责抗辩。
证据支撑,争取合理赔偿
在各项赔偿项目的认定上,黄蓉律师与保险公司展开了激烈的博弈。对于医疗费,保险公司要求扣除非医保用药10%,但黄蓉律师指出其未提供相关依据,法院最终采纳了原告的主张。在残疾赔偿金方面,保险公司对原告九级伤残有异议,黄蓉律师则以镇江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和扬州市江都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的意见书为证据,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观点,使得原告的九级伤残得到认可。在误工费、护理费等其他赔偿项目上,黄蓉律师也通过合理的证据和主张,为原告争取到了较为合理的赔偿金额。
经过一系列的策略博弈,法院最终认定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合计278266.5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险限额内赔付。黄蓉律师通过专业的诉讼策略和精彩的庭审表现,为原告陆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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