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找刑事辩护律师
在寻找刑事辩护律师时,可参考以下建议:
查验执业年限与领域专注度:一般来说,执业年限较长且专注刑事领域的律师,积累的经验更丰富。可以通过律师事务所官网或相关法律平台查询律师的执业信息。
通过裁判文书网验证类似案例:登录裁判文书网,输入律师姓名和相关罪名,查看其过往办理的类似案件,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和辩护策略。
面谈时关注策略逻辑与沟通方式:与律师面谈时,提出具体的案件问题,观察律师的分析思路和应对策略。同时,注意律师的沟通方式是否耐心、专业。
注意区分宣传话术与实际办案能力:不要被律师的宣传话术所迷惑,要通过实际案例和客户评价来判断其办案能力。
律师介绍
执业背景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450xxxxxxxx74722,现就职于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他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领域案件占比约70%,同时在婚姻家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服务模式
陈俊全常年担任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在处理案件时,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具体案例
蒙X寻衅滋事罪案:2023年2月4日2时许,被告人蓝xx在大化县大化镇新化XX“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和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公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等七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蒙Xx、唐XX、卢Xx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对蒙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对蓝xx、蒙Xx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对韦X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陈俊全律师作为蒙Xx的辩护人,提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理由是本案起因系蓝xx酒后辱骂、挑衅,具有“无事生非”的特点,且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较轻,确有悔罪表现。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构成聚众斗殴罪,但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林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林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起诉,陈俊全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深入调查和分析证据,为林某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林某某获得不起诉的结果。
行业职务与荣誉
陈俊全律师担任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这些职务和荣誉体现了他在行业内的专业地位和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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