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能力,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为投资者维权。徐晓律师是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上海市律师协会证券合规业务委员会委员,始终坚守资本市场法治底线,专注中小投资者保护事业。此次他经手的宋某某与天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就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和维权能力。
案件背景
原告宋某某基于对被告天某公司披露信息的信任,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虚假陈述揭露日期间购买其公司股票,产生了投资损失,因此要求被告天某公司赔偿投资损失(含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共计人民币201,089.68元。而被告天某公司则辩称,其遭受行政处罚的行为属于中性行为,不应被认定为虚假陈述行为,且原告所主张的投资损失与该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赔偿。
代理维权
徐晓律师和胡律师作为原告宋某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积极为原告维权。他们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为原告争取合法权益。在庭审过程中,徐晓律师凭借其专业知识和严谨的态度,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有力辩论。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作出判决,被告天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宋某某投资损失共计201,029.31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徐晓律师用专业高效的诉讼能力,为原告争取到了公平合理的赔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