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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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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6171人看过
导读: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严重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生活中有一部分人员是只要逢饭局就肯定是要喝酒的,并且这些人喝多以后对醉驾的危害程度没有一个根本的认识。受到酒精的影响其实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因为人的四肢在酒精的作用下根本就不协调,不受控制。所以我国对于醉驾的法律后果一直规定的就非常严厉,那么,严重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严重醉酒驾驶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二、喝酒多少构成危险驾驶罪?

根据2011年1月14日实施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危险驾驶罪将处以六个月以下拘役。

刑法当中一般对醉驾的量刑规定的就是最多六个月的拘役,但是比较严重的醉酒驾驶也主要是指血液含量已经达到了,00毫克以上的,根据这一测量标准的话,会一律从重对司机进行处罚的。而且,严重醉酒驾驶也要看司机喝完酒以后开的车是什么样的性质的,有些司机在喝完酒以后居然还继续驾驶营运车辆,或者在城市快速路上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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