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周耀东律师在民商事合同领域深耕多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相关案件就达147余件。在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该案件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周耀东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最终收到胜诉裁决。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上的深厚功底。
应对租赁纠纷
在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其后由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沟通对接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A的代理人,精准识别出“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他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对于欠租金额,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对于资金占用利息,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在法院组织的开庭审理中,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避免了A承担不当债务。
解决其他纠纷
除了建工合同和租赁纠纷,周耀东律师在其他领域也有出色表现。在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周耀东律师与对方当事人和解,使得当事人收到款项。在秦都法院租赁合同纠纷案中,代理作为公司法人及股东的被告,公司设立前个人名义对外负担债务且实际履行中均以个人名义进行,经多次调解、直播开庭,法院认可公司承受权利义务观点,原告撤诉。在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一二审支持原告诉请,但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周耀东律师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在雁塔曲江劳动争议派出庭劳动争议案中,代理被告,原告态度强硬拒不调解,经一审二审改驳部分原告诉请。
周耀东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素养,在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