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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检212mg/100ml闹市剐蹭,律师程序攻坚助当事人获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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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21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丁子宸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16人 职务:副主任
律所: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2201610544676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206492007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擅长复杂疑难案件处理。办案严谨务实、直击要害,以专业能力与可靠口碑赢得当事人长期信任,靠谱稳妥,值得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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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当事人张某酒后驾车在闹市剐蹭护栏,血检酒精含量212mg/100ml,面临留案底丢工作风险。丁子宸律师从证据、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辩护,检察院采纳意见对张某不起诉,使其保住工作。

一辆小型轿车与路边护栏发生剐蹭,执勤交警迅速赶到,将驾车的张某当场查获。现场呼气酒精测试结果高达220mg/100ml,后续血检酒精含量212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

棘手案情

张某面临着严峻的局面,血检酒精含量如此之高,又在闹市区行驶且发生事故,当地同类案件均判处实刑。张某不仅可能留下案底,还会丢掉工作。无奈之下,他委托了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丁子宸律师为其辩护。丁子宸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5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精细辩护

丁子宸律师接手案件后,展开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在证据方面,他细致审查血样提取、封装、送检全过程,发现办案机关未使用专用抗凝管提取血样,血样未按规定低温保存,送检时间超时48小时,严重违反相关规范,当庭申请重新鉴定,排除原鉴定意见。在社会危害性方面,他提交证据证明张某是临时起意短距离挪车,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且张某主动赔偿并取得谅解,还证明其无犯罪前科、配合调查,主观恶性小。同时,他检索当地近年类案,结合“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提出张某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辩护意见。

圆满结局

最终,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丁子宸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对张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张某成功保住了工作,也没有留下犯罪记录。丁子宸律师精准抓住证据程序漏洞,通过证据排除和政策运用,打破同类案件实刑惯例,彰显了其扎实的证据审查和辩护策略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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