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市的一起交通事故中,原告近亲属不幸受伤。原本只是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却因伤者自身存在的疾病,让事情变得复杂起来。伤者在事故后,因自身疾病与事故损伤共同作用最终离世。家属悲痛之余,决定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
争议浮现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保险公司提出以死亡与事故参与度、责任比例为由,主张减轻赔偿。这让家属陷入了困境,毕竟他们失去亲人已经悲痛万分,若不能得到应有的赔偿,实在难以接受。此时,家属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杨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在民商事法律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交通事故等案件。
据理力争
杨稳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展开了细致的工作。她精准适用“受害人自身疾病不减轻侵权人责任”的裁判规则,有力驳斥了保险公司“损伤参与度减责”的抗辩。结合司法鉴定意见,杨律师清晰地阐述了交通事故损伤是诱发、加重死亡结果的直接原因,建立起完整的法律因果关系,明确了赔偿责任不因自身疾病而减免。
圆满结局
最终,法院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没有采纳保险公司以损伤参与度减轻责任的主张,而是按责任比例判决保险公司足额赔付。杨律师成功为家属争取到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全部核心赔偿,全面维护了家属的合法权益。在这起复杂的案件中,杨稳定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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