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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网络诈骗案辩护,精准策略助被告人获缓刑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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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6 · 1214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郑晓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9201610743976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688341400
案例展示:1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郑晓龙,四川瀛正宏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现任中共射洪市律师行业第四联合支部党支部书记、四川省律协律所管理和发展委员会 委员、四川省律协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委委员、四川省遂宁市律协公司法专委委员。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债权债务纠纷、合同纠纷等。 以极致的服务,彰显专业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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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诉机关指控四名被告人犯诈骗罪,郑晓龙律师为被告人D辩护。围绕案件定性和量刑情节,提出多方面辩护意见。法院完全采纳,被告人D获轻判并适用缓刑,其余被告人也获减轻处罚。

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郑晓龙律师自2016年执业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婚姻、民商事等多个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此次在电信网络诈骗罪刑事辩护案中,郑晓龙律师再次展现出其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

明确犯罪地位与形态

郑晓龙律师紧扣案件事实,深入分析后明确指出被告人D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仅起到引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并且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属于犯罪未遂。他充分运用《刑法》关于从犯、未遂的减轻处罚规定,为被告人D争取到核心量刑优惠,这成为本案被告人D能获缓刑的关键因素。

整合从轻情节

郑晓龙律师全面系统地梳理了被告人D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包括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4700元,且是初犯偶犯,还因求职误入犯罪团伙。通过将这些情节整合,形成了完整的罪轻辩护体系,让法院充分考量被告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的特点,使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把握辩护要点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引流类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郑晓龙律师精准把握此类案件中从犯、未遂的认定标准。结合案件证据对被告人D的行为性质、危害后果进行专业分析,确保辩护意见契合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审判实践。最终成功为被告人D争取到缓刑,实现了刑事辩护的核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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