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贾琦律师2017年起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逾数年。他毕业于安徽大学法律专业,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主要客户类型包括企业和个人,担任多家企事业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上,既侧重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也兼顾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非诉业务,每年办理各类案件上百件。
合同纠纷案例
某物流公司(原审被告)与焦X(原审原告)存在公路运输合同纠纷,物流公司不服之前的民事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贾琦律师及团队接受物流公司委托,作为再审阶段的代理人。律师对原审案卷材料深入分析研究,认为原审判决在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方面有误,符合再审申请条件。于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准备了详实的申请理由与证据材料,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最终,法院经审查采纳了代理意见,裁定本案由法院提审,并在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这为物流公司在再审审理阶段争取了关键的程序性胜利和缓冲时间,使其暂时摆脱了不利判决的执行压力。
刑事辩护案例
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对周X提起合同诈骗罪公诉。公诉机关指控周X等人以举办明星演唱会为由,与多名被害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巨额投资款,指控周X涉案数额巨大。周X被指控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冒充项目执行总监,骗取投资款161万元,后归还145万元,还参与了其他演唱会项目的共同诈骗。贾琦律师接受周X及其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通过仔细阅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和深入分析全案证据,律师认为在“浦江演唱会”项目中,周X虽有夸大宣传,但项目有初步接洽和筹划,主观上无“非法占有”全部款项的故意;案发前周X已归还绝大部分款项,行为更接近民事履约不能后的债务纠纷处理;周X在其他共同犯罪中作用、参与程度及非法所得有限。基于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部分事实应定性为民事纠纷,周X无诈骗故意,即便认定犯罪,情节也显著轻微且已积极退赔,应大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部分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周X构成合同诈骗罪,但诈骗数额仅以未归还的16万元认定,属于“数额较大”范畴。最终周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显著低于同案其他主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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