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刑事辩护
高永帅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在成为律师前,他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精通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这使他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如今,他将执业重心放在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
杨XX电信诈骗案
在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中,被告人杨XX被指控在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与同乡将自己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其为累犯应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高永帅作为被告杨XX的辩护人,分析案情后认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提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
在庭审中,高永帅着重对非法获利证据不足这一点进行辩论。最终,法院采纳了其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然杨XX因系累犯且未如实供述不能认定自首,但因自愿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高永帅的辩护在一定程度上为杨XX争取了更为合理的判决结果。
谭XX诈骗案
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25-26日,谭XX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通过更改微信资料、冒充领导添加好友实施诈骗,虽因被害人警觉未遂,但涉及诈骗金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认为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且为犯罪未遂和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高永帅作为被告谭XX的辩护人,认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从轻、减轻处罚,且仅是提供移动设备,不能认定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在庭审中,高永帅围绕这些观点进行论证。最终,法院认定谭XX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属坦白,谭XX、卢XX自愿认罪认罚、系从犯、犯罪未遂,依法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高永帅的辩护为谭XX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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