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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工程款结算争议:精准抗辩守护下浮率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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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51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龙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9年 职务:主任
律所: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08201710812126
擅长领域:建设工程纠纷
咨询电话:13030179365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龙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本科、研究生。2021年度湛江市全市优秀律师,2021-2022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2022湛江律师辩论大赛优秀辩手、2022-2023全市律师行业优秀党员、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入库个人管理人、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杨龙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丰富的辩护经验,成功办理过多起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刑事案件。同时深耕建设工程领域,是湛江市多项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办理过多起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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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商业风险在于申请人主张工程款“不下浮”,若其诉求成立,被申请人将面临巨额额外支出。杨龙律师介入后,通过梳理证据、精准抗辩,成功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为被申请人避免了潜在的经济损失,还让申请人承担近20万元仲裁费用。

锁定核心矛盾,锚定争议焦点

工程款结算下浮率争议仲裁案中,杨龙律师接受被申请人委托后,迅速聚焦案件核心矛盾,即申请人主张的“工程款不下浮”有无合同及法律依据。通过全面梳理案卷,明确了三大争议焦点,为后续的策略制定奠定基础。

证据拼图,构建坚实防线

杨龙律师团队系统梳理涉案全部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下浮率为合同实质性条款;《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约定;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印证申请人认可下浮结算;政府函件和会议纪要不构成合同变更;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规定。这些证据如同一块块拼图,构筑起一道坚实的防线。

仲裁庭审,精准出击

在仲裁庭审中,杨龙律师围绕证据及法律依据,提出核心抗辩意见。指出原合同及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进度款支付与结算标准不同,申请人主张的变更违反法律规定,且前21期进度款支付情况印证双方对下浮结算的共识。其精准的抗辩让申请人的主张无立足之地。

最终,广州仲裁委员会采纳了杨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申请,被申请人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杨龙律师凭借专业的商业谋略和实战布局,成功为被申请人化解了商业风险,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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