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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装饰装修纠纷法庭,程理想律师为委托人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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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655人看过
消费权益专业律师 程理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60人 执业4年
律所: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320221047348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770259169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程理想律师,执业于北京云亭(徐州)律师事务所,毕业于江南大学,工科学历背景,逻辑严谨,思维缜密。拥有10年以上的商务纠纷处理经验,案件分析及实务处理能力强,执业过程中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擅长破产清算、法律顾问、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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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庭审现场,原告李X状告徐州XX公司及阚XX承揽合同纠纷。XX公司未履约,程理想律师为李X据理力争,案件最终判决,XX公司股东阚XX承担相应责任。
徐州装饰装修纠纷法庭,程理想律师为委托人维权

风暴中心的冷静身影

在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气氛紧张而凝重。原告李X一脸焦虑,而他身旁站着的程理想律师,眼神坚定,神情冷静,仿佛暴风雨中的定海神针。

案件迷雾初现

时间回溯到2022年1月1日,李X与徐州XX公司签订了装饰装修合同,将房屋以“全包”方式交由该公司装修。李X按约定支付了工程款,然而装修进度却停滞在墙面处理阶段。2022年3月6日,房屋墙面出现开裂,XX公司知晓并同意承担责任。2022年5月28日,李X向XX公司邮寄《告知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6月2日,XX公司却出具《停工单通知单》,称李X未支付工程增项款而停工并解除合同

法庭交锋时刻

2023年5月17日,此案立案。庭审中,被告XX公司、阚XX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程理想律师为李X据理力争,指出XX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增项部分经双方协商一致,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对于李X主张的装修款、违约金和租金损失,程律师依据合同和法律规定,进行了有力的阐述。

判决尘埃落定

法院最终认为,合同合法有效,因XX公司明确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李X也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完成剩余工程,故支持解除合同。对于装修款,李X要求支付的19873元低于XX公司《停工单通知单》中的金额,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违约金依法调整为422.8元。而租金损失因证据不足,不予支持。因XX公司已注销,其唯一股东阚XX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这场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在程理想律师的专业辩护下,为委托人李X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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