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身刑事辩护
高永帅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是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拥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在成为律师前,他曾于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深度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熟悉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的构建与运作。高律师将执业重心放在刑事辩护领域,始终奋战在维护公民生命与自由权利的第一线。
高律师的客户包括面临重大危机的企业和身陷囹圄的个人。其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凭借出色的庭辩能力,在“黄冈市第二届律师辩论大赛团队第一名”的荣誉中得到了充分印证。
电信诈骗案轻判
在被告人杨X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19日到22日期间,杨XX与其同乡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帐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共计346042.2元。杨XX非法获利2000元,且其系累犯,公诉机关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高永帅律师作为杨XX的辩护人,认为杨XX具有多项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他指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协助调查,系自首;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杨XX非法获利4000元的证据不足。
在分析案情时,高律师仔细研究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发现起诉书指控杨XX非法获利2000元的依据仅为其微信支付4次“零钱提现”,且与同案犯供述相矛盾。在庭审中,高律师依据这一关键发现进行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了高律师关于非法获利证据不足的辩护意见,虽然杨XX仍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但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
诈骗案获缓刑
被告人谭XX、卢XX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8月25日,谭XX通过“飞机”软件认识上线,并伙同卢XX等人按照上线指示,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企图骗取他人财物。卢XX添加的好友朱XX按要求添加微信后,对方称转账298万元并要求朱XX转账,因朱XX警觉未遂;严XX添加的好友李XX也因警觉未转账。事后,谭XX获利620元,卢XX获利220元。
公诉机关认为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高永帅律师作为谭XX的辩护人,提出谭XX的行为属于诈骗未遂,且无其他加重情节;在本案中属于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谭XX仅是提供移动设备,其他诈骗行为均是上线通过远程操控完成,不能认定其对诈骗全部金额承担责任。
在处理此案时,高律师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分析谭XX在犯罪中的作用和情节。在庭审中,他充分阐述辩护观点,强调谭XX的从轻情节。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判处谭XX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为当事人争取到了较为理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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