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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有毒食品和故意杀人,这两个案子律师如何辩护?结果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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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4 · 12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孔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1年
律所: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708201510177255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
咨询电话:18766853358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孔伟律师,现任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拥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各类法律文书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和沟通能力,判断能力以及逻辑分析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擅长业务:民商事案件,刑事辩护,继承,医疗纠纷,人身伤害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劳动,工伤争议,房地产纠纷,合同纠纷等诉讼案件代理,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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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最近从一位律师朋友那里了解到两个令人深思的案件。一个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个是故意杀人罪。这两个案子的被告人都面临着严重的指控,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呢?下面就来看看资深律师是如何为他们辩护的。

孔伟律师(执业12年,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领域)分享了两个真实案例。

案例一:李XX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李XX是一位2002年出生的女孩,2023年4月至案发,她通过网络销售S草莓奶昔减肥产品。其销售代理人翟XX向曲阜的毕XX销售该产品后,毕XX服用出现身体不适,翟XX告知李XX,可李XX明知产品有问题仍继续销售。经检测,产品中检出西XX明成分。2024年1月4日,李XX经电话传唤投案。2024年7月1日,翟XX与毕XX达成和解协议。

公诉机关指控李XX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李XX对指控无异议。孔伟律师提出,李XX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初犯偶犯、犯罪情节轻、涉案数额小、未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社会危害性轻且庭前积极交纳罚金等情节,建议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李XX主观恶性较大,不适合缓刑,不过采纳了其他从轻处罚意见,最终判处李XX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案例二:王XX故意杀人罪

王X因2016年父亲被伤害一事对宋XX怀恨在心。2025年5月21日晚,他携带砍刀到宋XX家报复,先徒手殴打,后用长刀多次砍向宋XX,致宋XX多处受伤。宋XX跑回家中关门,王X无法继续伤害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宋XX多处构成轻伤。2025年5月22日0时许,王X投案。

公诉机关指控王X犯故意杀人罪。王X对指控无异议。孔伟律师提出,王X有自首情节、系犯罪未遂、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初犯无劣迹、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符合判处缓刑条件。法院认为王X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系未遂可减轻处罚,有自首可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赔偿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最终判处王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律干货

1.主动投案很重要:像李XX和王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都被认定为自首,可从轻处罚。所以,犯错后主动承担责任是明智之举。

2.认罪认罚有好处: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能依法从宽处理。在法律面前,坦诚面对自己的错误,能争取到更有利的结果。

3.积极赔偿获谅解:王X及其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法院酌情从轻处罚。积极弥补过错,不仅能获得被害人的原谅,也对自己的量刑有帮助。

结语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既严肃又有人情。在面对犯罪指控时,主动承担责任、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罚是正确的选择。孔伟律师是山东众立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该律所位于济宁市曲阜市鲁城街道弘道路19号联通大厦9层。相信在未来,他会继续用专业知识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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