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刘振宇律师分享。刘振宇律师2019年正式执业,核心服务河南开封地区。他毕业于长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理论功底扎实。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50件,尤其深耕人身损害赔偿等领域,还曾担任开封市律师协会多个重要职务,荣获河南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21年度第四季度公益服务之星。
案例一:劳动纠纷案件
贾X在河南某钢结构公司工作近X年,岗位是财务部会计。公司在未协商的情况下强行搬离她的办公物品,还存在欠缴社保和未支付工资的情况。贾X申请劳动仲裁,后又起诉到法院。公司则称已发放工资,贾X是因不接受调岗主动辞职,社保补缴问题不属于法院民事受案范围。一审法院认为贾X主动辞职,不支持她的欠薪和经济补偿请求,社保补缴也不予处理。贾X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原来,贾X主张的工资差额计算方式与合同约定不符,且她在仲裁时曾认可公司未拖欠工资。她因不接受调岗主动辞职,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社保欠缴问题属于行政部门职责。
案例二:合同事务案件
刘X高中毕业后到郑州XX公司工作,从事汽车内饰件包裹工。工作期间他遭遇交通事故受伤。刘X起诉要求确认与公司自入职起存在劳动关系。公司称与刘X是短期劳务关系,且刘X是学生身份。仲裁委以刘X是在校生勤工俭学为由,不支持他的请求。一审法院认定双方自刘X入职起存在劳动关系,但未明确截止日期。二审法院纠正,认定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为刘X入职至到某职业学院报到之日。
法律干货
1.工资计算: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工资构成,计算工资时按合同约定来,避免因计算方式产生纠纷。
2.调岗离职:如果公司调岗不合理,不要轻易主动辞职,可与公司协商解决,否则可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
3.劳动关系确认: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一般不视为就业,但毕业后入职公司,受公司管理并获取报酬,符合劳动关系构成要件,可主张劳动关系。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在劳动和合同事务中,了解法律知识、保留相关证据是多么重要。遇到问题不要慌张,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刘振宇律师执业于河南誉齐临(海口)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在开封市龙亭区五大街中关村智酷401,始终秉持为当事人谋求合法权益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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