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专长
杨子兴自2016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较高。他的主要客户包括面临刑事指控的个人等。在工作方式上,他既擅长诉讼,也有一定的非诉经验。
在冠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强奸罪案件中,被告人被检察机关指控酒后闯入同村村民家中,将被害人拖拽至卧室并实施殴打、撕扯衣物等暴力行为,意图强行发生性关系,被害人反抗后呼救,亲友赶到现场将被告人控制,后警方到场将被告人带走调查,经鉴定,被害人伤情构成轻微伤。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后调整为二年六个月。案件移送法院后,被告人亲属委托杨子兴介入辩护,核心诉求为争取从轻处罚。
杨子兴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对案件中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及现场勘验笔录等证据进行系统梳理。他制定了“认可罪名定性,聚焦量刑情节全力争取从轻”的辩护策略。首先,他精准界定犯罪形态,发现被告人虽已着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被害人反抗、亲友及时赶到等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依据刑法相关规定,该情形构成犯罪未遂,而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他将这一核心法定从轻情节作为辩护重点,结合案件证据形成完整论证链条提交法院。其次,他全面梳理多重酌定从轻情节,被告人系初犯,无过往犯罪记录,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被告人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罚;他还积极推动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由家属代被告人向被害人支付医疗费,体现真诚悔罪态度。同时结合被告人系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实际情况,为从轻处罚提供更全面的考量依据。最后,在庭审过程中,他围绕辩护要点有条理地发表辩护意见,认可检察机关对强奸罪罪名的指控,重点阐述被告人构成犯罪未遂、系初犯、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多项从轻情节,结合法律条文详细论证各项情节的法定依据与酌定理由。针对自首情节的认定争议,他尊重法院审查结果,及时调整辩护侧重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杨子兴提出的“被告人构成犯罪未遂、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从轻处罚辩护意见。被告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相较于案件初始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获得了合理的量刑优化,当事人及家属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多领域业务能力
除了刑事辩护,杨子兴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合同纠纷领域,他承办案件达500件,主要集中在买卖合同,占比约50%,并熟悉公司法务等关联案件的处理。在建筑工程方面,虽然素材未给出具体案例,但他在该领域的案件占比也较高,展现出他在不同法律业务领域的广泛涉猎和处理能力。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无论是企业面临的合同纠纷,还是个人遇到的婚姻、交通事故等问题,都能以专业的视角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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