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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辩护律师赵骄虎:专注多类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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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200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赵骄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5年
律所: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110901455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851446522
代表案例:42个
律师优势: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11年执业至今;211重点大学毕业,理论丰富;年办案上百起,办案经验丰富;有团队,法律顾问工作经验; 办过大案,如与五星、南京报业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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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赵骄虎律师自2011年执业,深耕刑事诉讼业务,擅长刑事辩护、不起诉、取保候审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专项辩护。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在危险驾驶罪案件里,成功推动法院对当事人从轻从宽处理获缓刑,降低刑事处罚影响。

深耕刑事领域

赵骄虎律师于2011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是江苏丰典律所合伙人律师,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守护者”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服务于南京地区,主要在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78号玄武科技园2号楼3楼的江苏丰典律师事务所办公。执业期间,他累计承办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000件以上,其中刑事案件近200件,专注于刑事诉讼业务,主要客户涵盖涉及刑事犯罪的个人。其工作方式侧重刑事诉讼辩护。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辩护

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中,当事人甲因企业业务需求,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初始获取总量达XXX余条,筛选后留存48000余条。当事人仅少量联系信息对应主体,未促成实际业务、未从中获利,后将留存信息删除。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公诉机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

赵骄虎律师作为被告甲的代理人,前期尝试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但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在后期辩护时,他重点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悔罪表现进行辩护。虽然当事人主张购买信息系经营需要,但因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使用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当事人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该标准,构成犯罪。不过,考虑到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以及“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的悔罪表现,最终法院对其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赵骄虎律师的辩护帮助当事人避免了实刑,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的影响。

危险驾驶罪辩护

2025年8月24日凌晨3时许,当事人甲X(机动车驾驶资格处于注销状态)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在镇江市XX区某路段行驶至路口附近时,发现前方设有酒驾检查点,遂倒车逃跑,后将车辆横向停放在机动车道并下车逃至人行道,被交警执法人员当场查获。经检测,甲X呼气酒精含量为124毫克/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为121.9毫克/100毫升。2025年9月24日,甲X因本案被取保候审;同年11月,镇江市XX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建议判处甲X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赵骄虎律师作为甲X的辩护人,在认可指控罪名的基础上,针对性提出关键辩护意见。他指出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其驾照注销情形并非实质意义上的无证驾驶;甲X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法院经审理认为,甲X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结合甲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同时采纳赵骄虎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判决甲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罚金已预缴)。赵骄虎律师的辩护有效推动法院对甲X从轻、从宽处理,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最大限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其工作、生活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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