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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胜诉,彰显法治保障公民权益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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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13 · 1940人看过
房屋拆迁专业律师 王伟栋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71人 执业8年
律所: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502201810041043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250841903
案例展示:31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王伟栋律师,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学学士。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屋买卖等各类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及各类非诉讼法律事务。王伟栋律师秉着高度责任感,善于将法律理论与诉讼程序技巧相结合,从业以来,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对待当事人真诚且富有耐心,认真负责、逻辑严密,承诺在法律范畴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竭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为委托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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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当下城市建设中,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时有发生。本案中,林XX、林XX与XX门市XXXX有限公司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产生争议。王伟栋律师代理原告,通过法律途径为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案件判决结果体现了法律对公民权益的有效保障,对类似纠纷解决有借鉴意义。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胜诉,彰显法治保障公民权益力量

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经手办理数百起案件,成功代理多起争议标的金额较大、法律关系复杂的案件。他始终秉持“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此次,王伟栋律师代理林XX、林XX与XX门市XXXX有限公司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法治价值。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因“XX小镇”项目建设需要,被告XXXX公司和第三人XX门XX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需对原告林XX、林XX的房屋进行拆除。双方签订了《XX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但被告在支付部分安置补助费后,既未交付安置房,也未继续支付安置补偿费。被告辩称诉争协议书生效证据不足、部分内容无效、部分诉求超过诉讼时效以及房屋未实际交付等问题,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

律师代理策略与努力

王伟栋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案件材料,收集相关证据。他依据《XX门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约定,明确原告已履行支付安置房房价款与拆迁补偿、补助费的差价及交付房屋产权证原件、搬离案涉房屋等义务。针对被告的抗辩,王伟栋律师通过详细的法律分析和证据支持,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观点。例如,对于被告提出的协议书生效问题,王伟栋律师提供了吴XX其他继承人的《知情同意书》,证明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案件判决结果及社会意义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XXXX公司向原告支付安置补助费及利息,并按规定标准继续支付逾期安置补助费。虽然部分诉求因超过诉讼时效未得到支持,但案件的判决结果仍为原告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这一案件的胜诉,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领域的权威性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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